廊下中学开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理解与践行”专题校本培训

朱慧 2021-03-03 10:00

       (通讯员 刁小萍)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将在3月1日正式实施。3月1日下午,学校有幸邀请到了上海市高中德育管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王金根,开展了一次题为“《依法治教 智慧执教》——《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理解与践行”的专题校本培训。本次培训由学校校长顾江英主持。

       讲座中,王金根从《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背景、内涵、践行三个方面进行了解读。他指出制定《规则》是确权,也是限权,出发点就是将法律规定的学校、教师的教育权进一步细化,对法律禁止的体罚等教师不当管理行为划出红线,推动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他结合自己丰富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经验,指导老师要敢用、会用、慎用教育惩戒,让家长和社会理解、支持、配合学校管理和教师教育工作。他指出,教育惩戒要遵循一定的教育原则即要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客观规律,要考虑学生的不同年龄特点,要注意及时性,要注意其合理性,要注意避免滥用惩戒权。同时我们还要遵循惩戒的伦理性原则要尊重学生的人格,要信任学生,要懂得关爱和宽容学生,要体现公平、合理原则。在对学生实施惩戒要了解具体边界,切莫触及红线,把握度非常重要,做到智慧施教。王老师的讲座有高度、有深度,也有温度,通过幽默风趣的语言、内涵丰富的介绍让全体教师深受启发。

       顾江英对王老师的讲座进行总结,她说教育是一门科学,更是一门艺术,通过今天的专题培训相信老师们对教育惩戒权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她也希望各位教师在今后的教育教学中合理善用《规则》,做到爱中有惩,惩而有度,严慈并济,从而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和健全人格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