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堰小学三年级开展“青苗成长计划——拒绝欺负我知道”

朱慧 2021-06-22 14:00

       (通讯员 王萍华)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附则中对校园欺凌做了定义,明确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的职责。近日,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金山区工作站张堰社工点青少年事务社工张园走进校园,给三年级部分班级的学生们带来自护课程《青苗成长计划——拒绝欺负我知道》。

      张园指出,欺负行为不单单是指直接欺负:比如打、踢、抓、咬、推搡以及勒索、抢夺、破坏物品等身体动作行为和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外号等言语行为;还有间接欺负,比如借助于第三方实施的欺负行为,主要包括背后说人坏话、散布谣言、社会排斥和社会孤立等。

      张园还结合动画片《哆啦A梦》进行授课,片中的“胖虎”“大熊”“哆啦A梦”分别代表了欺负者、被欺负者和帮助者,她通过提问、分享等方式引导小朋友了解欺负别人不是开玩笑,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与同学友好相处,坚决不做欺负者;同时要保护好自身安全,遭遇了欺负行为不能采取以暴制暴的反击方式,要寻找帮助和支持,提高自己的防御能力;而当我们目睹欺负行为时,一定不能加入欺负的行列,要寻求安全的帮助,真诚地安慰和鼓励被欺负的同学。

       通过此次活动,学生们们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明白了人与人之间应该互相宽容,互相帮助,提高了抵制和防范欺负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