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何淑颖)2026年5月是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也是第三届上海法治文化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民法典走到师生身边、走进师生心里,普陀区教育学院附属学校围绕“护航青春,民法典相伴”这一主题,精心组织了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率先垂范,领学民法典
5月15日上午,普陀区教育学院附属学校党支部组织中心组学习民法典。会上,党支部书记、校长徐玮领学了编撰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基本准则,以及民法典的主要内容。他还结合学校实际,就如何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展开研讨。通过学习,干部们进一步明确了自身的法律职责,大家表示要将民法典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全校师生作出表率。

专家领航,研学反欺凌
以依法治校为抓手,扎实推进“法治副校长”制度走深走实。5月19日下午,普陀区教育学院附属学校法治副校长——普陀甘泉司法所所长周超特邀上海申道律师事务所龚嘉怡律师,为八年级全体学生带来“法律护航,向校园霸凌说‘不’”民法典专题讲座。

龚律师从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出发,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讲解了校园霸凌的法律定义、表现形式及法律后果。她强调,民法典不仅仅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更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护身符”。讲座中,龚律师通过真实案例,剖析了肢体欺凌、语言欺凌、社交欺凌和网络欺凌的危害,并重点解读了不同年龄段应承担的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
“年龄不是逃避惩罚的挡箭牌。”龚律师告诫同学们,民法典既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要求未成年人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她鼓励大家在遭遇霸凌时勇敢说“不”,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全员参与,共学护成长
为扩大宣传覆盖面,5月26日,全校各年级各班利用校班会课时间,统一开展了“护航青春,民法典相伴”主题学习活动。

深入浅出的讲解,形象生动的案例,让学生们明白了,法律既是约束,也是保护。作为新时代少年儿童,在享有法律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义务。学习结束后,同学们感触颇多。
本次“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覆盖了领导干部、教师和全体学生,形成了“领导带头、专家引领、班级落地”的三级联动普法格局。民法典的精神正在校园里生根发芽。
愿法治精神在每一位同学心中扎根,愿校园永远充满尊重、善意与阳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