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泾小学:民法典进校园,普法教育护成长

朱慧 2024-06-11 12:16

       (通讯员 王银花)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也是第二届上海法治文化节。

       6月7日下午,金山区人民法院江彧超法官为朱泾小学五年级学生作了主题为《与法同行》的民法典专题讲座,她从司马光砸缸的案例展开,向同学们以案释法,讲解生活中的民法典。同学们对什么是刑事责任年龄,没有到刑事责任年龄如何处置,什么是民事行为能力,法律上的权利等有了清晰的认识。

       江法官结合生活中的案例和同学们做了互动,解释了《民法典》中划分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等民事行为能力年龄,让同学们明白了法律其实和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既有约束力又起到了保护作用。

       江法官还强调,作为小学生,我们不仅要学习法律知识,更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做到懂法守法,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我们也要积极向他人普法,共同营造一个法治、和谐的社会环境。

       日前,朱泾小学还邀请金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朱泾人民法庭联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教育活动。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以生动的语言和鲜活的案例为孩子们进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民法典进校园”活动的开展,不仅让同学们了解了民法典的法律意义和重要性,还在同学们心中播下了法治种子,引导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构建和谐、平安、文明校园。